國家衛健委最新公告
12月26日,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公告:
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。
經國務院批準,自2023年1月8日起,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采取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、控制措施;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再納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》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。
詳情請見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Cj9bYu-hQWnDLWLq8wBC8A
責任編輯:張寧
12月26日,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公告:
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。
經國務院批準,自2023年1月8日起,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采取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、控制措施;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再納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》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。
詳情請見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Cj9bYu-hQWnDLWLq8wBC8A
責任編輯:張寧